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具有既是学生又是教师的双重身份,在实习过程中要谦虚谨慎,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。全体实习生必须自觉遵守以下纪律:
1.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关心、爱护学生。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,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规定和实习学校一切规章制度。
2. 服从学院和实习学校的领导,虚心接受指导教师、原任教师和原班主任教师的指导,尊敬实习学校的一切工作人员,服从实习学校的安排,如有要求和意见,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,不可搬弄是非。
3. 要按规定参加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,工作认真负责,刻苦钻研教育规律,提升教育教学能力。
4. 行为要符合所在学校对教师工作、生活的要求,做到言行举止得当、生活简朴,衣着得体大方,教书育人、言传身教,做学生的表率。
5. 在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中,实习生应事前编写教案和计划送交双方指导教师审阅,进行试讲或讨论,经批准后才能上课或进行班级工作。
6. 在实习期间,实习学生请假在一天之内的,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同意;请假在三天之内的,由实习学校分管实习工作的校级领导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同意;请假在七天以内的,由实习学校校长和学院实习管理小组组长同意,报教务处备案;请假在七天以上的,由我校实习领导小组组长同意,报教务处备案。
7.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且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的实习生,指导教师有权建议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停止该生的实习,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。情节严重者,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处理。
上一条: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齐鲁师范学院课程考试(考核) 工作规程》的通知
【关闭】